在CIPS2018同期举办的“进口宠物食品政策法规研讨会”上,由京元瑞环的李双华律师发布的“为全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提供产品出口到中国的GACC准入及MOA登记”备受关注。
2018CIPS“进口宠物食品政策法规研讨会”现场
此篇将为大家解读:中国进口宠物食品GACC准入政策解析
◆ GACC准入的范围
◆ GACC准入的程序
◆ GACC准入的基本要求
宠物食品行业必知政策法规丨CIPS独家解读进口宠物食品MOA登记技术要求及标签)。
GACC准入的范围
GAC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简称,是中国海关的最高管理机构。根据国务院调整方案,原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部分职能自2018年4月起并入海关总署。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要求,GACC准入的范围主要包括两大类,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饲料:指经种植、养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及其原料,包括饵料用活动物、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及水产品、加工动物蛋白及油脂、宠物食品及咬胶、饲草类、青贮料、饲料粮谷类、糠麸饼粕渣类、加工植物蛋白及植物粉类、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宠物饲料就属于这个范围。
添加剂:指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一般饲料添加剂等。不包括药物饲料添加剂。
GACC准入的程序
01
由申请企业通过本国饲料主管部门向中国海关总署进行推荐,初次提供的资料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官方批准编号、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以及自由销售证明等。
02
海关总署收到推荐申请后,依据中国法规进行初步评估,认为可以受理的,向推荐国发放拟输出到中国的饲料产品调查问卷,该问卷根据不同产品及不同国家的风险程度,内容不同,主要包括输出国的法规体系、管理规定,以及拟出口企业及拟出口产品的详细资料。
03
申请企业通过本国主管部门提供详细资料后,海关总署组织专家组对拟出口国家及企业、产品进行风险评估。
04
对于评估后合格的,海关总署派出审核组,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对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进行抽查。
05
现场检查合格的,或未抽查到的企业,将予以注册登记。(如某产品为输出国初次申请,还需要两国主管部门签署卫生协议)
GACC准入的基本要求
满足输出国对饲料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达到中国对饲料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等效要求
对于申请企业的文件审查及现场检查,主要从生产企业的硬件设施和管理方面检查,主要包括厂房建设、厂区设置、原料采购及存放、生产过程、包装过程、成品存放、产品运输、废弃物处置、水安全、污水处置、卫生状况、人员管理、追溯性管理等多个方面。
GACC宠物饲料准入的现状
截止到目前,海关总署准入的宠物饲料企业有17个国家89家企业
重磅首发:进口宠物食品白名单
泰国(16家)、中国台湾(1家)、菲律宾(1家)、乌兹别克斯坦(1家)、荷兰(6家)、法国(2家)、比利时(3家)、德国(8家)、丹麦(2家)、捷克(2家)、意大利(5家)、美国(15家)、加拿大(8家)、巴西(2家)、阿根廷(10家)、新西兰(免注册)、澳大利亚(7家)
GACC准入的常见问题
Q影响GACC准入的关键因素和条件有哪些?
主要包括两国之间的国家贸易关系,企业的规模和产能、企业管理能力以及对中国法规的熟悉和执行程度。
Q企业是否可以直接向中国海关总署提出申请?
不能,所有拟向中国出口宠物饲料的企业应当由本国主管部门通过本国驻中国大使馆向中国海关总署进行推荐。
Q宠物饲料的GACC准入一般需要多久?
一般来说,已经进行了国家准入的,一般需要一年左右;如果申请企业所在国家是初次申请,需要更长时间。
Q宠物饲料的GACC准入中,现场审核是否必须的?
中国海关总署依据对企业前期风险评估的结果,结合输入国的推荐,确定对申请企业是否进行现场审核。
QGACC现场审核中提出的问题,应如何解决?
对于GACC现场审核中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补正;如未及时补正或GACC认为补正无法达到要求的,则不予通过,且不接受该企业的再次申请。